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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县政协内设机构工作职责

办公室

1、负责县政协各种会议会务和有关活动的筹备、组织工作,并执行会议的决定、决议等;

2、负责机关党务日常工作、信息、文秘、机要、档案管理、督办、保密、安全保卫、印章、统计、计生、接待、人事、老干、工会、文明单位建设工作;

3、负责机关财务、车辆管理、后勤保障、环境卫生工作;

4、负责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,了解整理报送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等工作;

5、负责机关的政治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;

6、负责政协委员调查、视察活动的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、接待工作;

7、负责政协建议案的督办落实,收集、整理、报送政协调查、视察报告等;

8、负责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;

9、加强与省、市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;

10、负责与县委办公室、人大办公室、政府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工作;负责与上级政协的联系;

11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12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及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

 

提案委员会

1、制定本届各次全委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;

2、组织、征集提案,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,确定承办单位,并及时移交;

3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、落实提案,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,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;

4、向全体委员会议、常务委员会议、主席会议报告工作;

5、搞好年度内委员提案原件、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答复件等的立卷归档;

6、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导,增强提案效果;

7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8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

 

学习文史委员会

1、负责制定文史资料征编工作的具体安排、实施;

2、负责搞好本会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;

3、负责政协文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研究、撰写、编辑、出版等工作;

4、负责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交流业务知识,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;

5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6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

经济委员会

1、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

2、认真履行政协专委会职能,积极联系国企和非公有制企业及部门,并对其行进视察、调查,广泛征求各界人士建议和意见,组成提案及时反馈;

3、积极发挥专委会、兼职委员以及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参政议政职能;

4、积极联系专委会有关工交、发展改革、金融、财税、质监、安监、城市建设等方面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界别的委员和各界人士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

5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6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

科教文卫体委员会

1、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

2、负责组织委员调查研究,提出提案、意见和建议;

3、联系和团结科学技术界、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界、教育界、医药卫生界、体育界的委员和所联系人士,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;

4、支持和协助社会办学、办医疗机构,为祖国建设培养有用人材,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贡献力量;

5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6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

 

民主法制委员会

1、制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,承办本会的日常工作;

2、联系本会各界别委员,积极搞好视察、调查,提出意见和建议;

3、认真学习和宣传祖国统一的方针政策,宣传各种法律知识,开展法制教育,搞好执法监督,宣传宗教政策,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群众,加强海外侨台属的联谊活动,及时反映他们合理的意见和要求;

4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5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及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

农村工作委员会

1、负责制订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,承办本会的日常工作;

2、宣传和参与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业、农村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;

3、听取并反映政协委员对农业、农村工作的意见、建议;

4、组织委员就我县农业、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,开展专题调研,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;

5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活动;

6、承担上级政协组织交付的专题调研任务;

7、负责联系县直对口单位和部门,负责与上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;

8、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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