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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
(一)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,向县委、县政府和县综治委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二)掌握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,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(三)指导、协调、推动各乡镇、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、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打击、防范、管理、建设、教育、改造六项重要任务和措施。
(四)组织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、考评工作,对奖优罚劣提出建议;对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防范责任查究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。
(五)协调、指导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。
(六)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。
(七)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培训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人员。
(八)筹集和管理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,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。
(九)指导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。
(十)负责县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十一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新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分工
张志平
综治办主任
主持综治办工作
13837738668
赵 琳
综治办副主任
协助张志平同志分管的工作
139377221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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