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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

   (一)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,向县委、县政府和县综治委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 (二)掌握各乡镇、县直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,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
   (三)指导、协调、推动各乡镇、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、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打击、防范、管理、建设、教育、改造六项重要任务和措施。

   (四)组织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、考评工作,对奖优罚劣提出建议;对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防范责任查究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。

   (五)协调、指导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。

   (六)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。

   (七)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培训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人员。

   (八)筹集和管理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,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。

   (九)指导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。

   (十)负责县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   (十一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 

 新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分工

    张志平    综治办主任      主持综治办工作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3837738668

    赵 琳     综治办副主任    协助张志平同志分管的工作    13937722137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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