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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新野县委县直工委主要职责
(一)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,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(二)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决议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(三)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(四)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了解、反映群众的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(五)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(六)审批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成员的组成。
(七)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县直单位纪律检查工作。
(八)负责县直武装部的日常工作。
(九)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县直工委班子成员及分工
书 记:王淑玲
负责县直工委全面工作
办公电话:66269876
副 书 记:王新安
协助书记主持县直工委全面工作
办公电话:66269848
武装部长:王 林
负责县直工委人武部工作
办公电话:66269848
中共新野县委县直工委服务承诺
1、坚持做到文明执法、公正执法、依法办事,坚决杜绝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和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现象。
2、实行首问负责制,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,不推诿扯皮。
3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,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。对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落实,并及时反馈或公示调查结果。
4、积极为贫困党员排扰解难,协助县委组织部搞好党员爱心基金救助贫困党员工作。
5、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开展工作。
6、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收押金行为,一经发现坚决从严处理。
7、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,不接受任何礼金礼品,不参加营业性的娱乐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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