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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

     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河南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。

     (二)坚持“长期准备、重点建设、平战结合”的方针,根据局部战争和经济发展需要,提高战备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     (三)制定完善县城人民防空袭预案,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提高防空防灾一体化战斗能力。

     (四)搞好人民防空“五个纳入”,推动人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     (五)加强人防宣传教育、指挥和通信警报、人防工程、人防执法、人防机关“准军事化”建设,提升人民防空全面发展。

     (六)组织人民防空培训工作,提高人民防空队伍军事素质。

     (七)按时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 办公地址:县政府综合楼二楼25

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37766267527

      传真号码:037766267527

      通讯地址:新野县政府街55号 邮政编码:473500

      电子邮箱:xyxxxzx@163.com   xyxxxpt@163.com

 

 

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分工

    任:罗学忠    主持全面工作

办公电话:66013399

    机:13598288199

 

 

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承诺

1、推行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、办事公开制等效能建设制度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2、坚持做到文明执法,公开、公正执法,持证亮证执法,提高人防部门形象。

3、规范人防文明用语,热情服务、转变工作作风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。

4、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政策法规,坚持依法行政,严禁违规、暗箱操作,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。

5、搞好入驻服务中心窗口人民防空审批工作,简化审批手续,落实“一站式”服务,杜绝两头审批现象。

 

 

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职权目录

一、人防地下室审批

二、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

三、人防社会负担费征收

 

 

 

人防地下室审批

    一、法律法规依据

         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

第十一条,第十二条,第十三条

二、承办科室:工程科

承办地点: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

三、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
分管领导:  罗学忠  主任   联系方式:13598288199

具体负责人:刘云联 办公室主任  联系方式:66013399

承办人:    张广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66233272

四、相对人提交材料

建设单位报送规划平面图、上报审批表内容,一式三份。

五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
不收费

六、服务承诺时限:

10个工作日内

七、办理程序

八、业务咨询

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九、投诉举报方式

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新野县纪委效能监察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221890

 

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

一、法律法规依据

《河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

第十四条

二、承办科室:工程科

承办地点: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

三、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
    分管领导:   罗学忠  主任     联系方式:13598288199

具体负责人:刘云联 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:66013399

承办人:    张广超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66233272

四、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

《民用建筑易地修建地下室审批表》

五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
地下室每平方米1500元,豫计收费[2003]1178号、宛价[2003]127号、豫政法[2005]49

六、服务承诺

5个工作日内

七、办理程序

八、业务咨询

    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九、投诉举报方式

    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    新野县纪委效能监察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221890

 

人防社会负担费征收

一、征收范围:

1、单位(企事业)

2、个体工商户

二、法律法规依据

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〈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〉》[2001]9号文件第16

三、承办科室:指通科

 承办地点: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

四、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
分管领导:  罗学忠   主任     联系方式:13598288199

具体负责人: 刘云联 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:66013399

承办人:    张广超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66233272

五、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

1、单位(企事业):企事业单位填写报送《社会负担人民防空费表》一式四份.

 2、个体工商户:个体工商户填写报送《社会负担人民防空费表》.

六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
1、单位(企事业):企事业单位每人每年10元,豫计收费[2003]1178号、宛价[2003]127号、豫政法[2005]49号。

 2、个体工商户:每人每户30元,豫计收费[2003]1178号、宛价[2003]127号、豫政法[2005]49号。

七、服务承诺时限:

 5个工作日内

八、办理程序

九、业务咨询

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十、投诉举报方式

新野县人防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013399

新野县纪委效能监察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66221890

 

 

 

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权目录

单位: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

序号

项目名称

 

 

 

类别

 

 

 

行使依据

公开形式

公开

范围

公开

时间

办理

时限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承办科(室)

1

 

人防地下室审批

行政许可

《河南省实施〈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第十一、十二、十三条

网上、政务公开栏

面向

社会

长期

10

不收费

工程科

2

 

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

行政许可

 

 

 

《河南省实施〈人防防空法〉办法》第十四条

 

 

 

网上、政务公开栏

 

 

 

面向

社会

长期

5

豫计收费[2003]1178号、宛价[2003]127号、豫政法[2005]49号,地下室每平方米1500

指通科

 

 

 

3

 

人防社会负担费征收

单位(企事业)

 

 

 

行政征收

 

 

 

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〈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〉 》[2001]9号文件第16

网上、政务公开栏

 

 

 

面向

社会

长期

5

豫计收费[2003]1178号、宛价[2003]127号、豫政法[2005]49,企事业单位每人每年10

工程科

 

 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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