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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野县科学技术协会职能
1. 举办学术活动,开展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学科发展。
2. 普及科学知识、捍卫科学尊严、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,推广先进技术,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,编印科普教材。
3.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;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、法规的制定和行政事务的政治协商、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工作。
4.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,举荐人才。
5. 开展科学论证、咨询服务,提出政策建议,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,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。
6. 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,发展同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。
7.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。
8. 管理全县性的科学技术学会、协会和研究会,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。
9. 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新野县科协班子成员分工
主 席:刘
军
主持全面工作;
副 主 席:皮清林
分管办公室及党务工作;
翟克琪 分管科普工作;
张自志
分管学会及老干部工作。
办公电话:662698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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